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组织参加第七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的通知
时间: 2025-04-27

各盟市教育(教体)局,各高等学校:

为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传承发展中华优秀语言文化,落实全国青少年读书行动和北疆文化建设提升行动,深化“典耀中华”主题读书,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的通知,现将我区组织参加大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典耀中华,赓续文脉

二、大赛赛项

大赛分四个赛项:“诵读中国”经典诵读大赛、“诗教中国”诗词讲解大赛、“笔墨中国”汉字书写大赛、“印记中国”师生篆刻大赛(以下分别简称诵读大赛、讲解大赛、书写大赛、篆刻大赛)。

三、赛事平台

参赛者可通过大赛官网(https://jdsxj.eduyun.cn)报名参赛、上传作品、查看赛事通知和名单公示、下载证书等。各赛项赛程具体要求、工作安排等事宜均通过大赛官网发布。同时,可通过中华经典诵读工程微信公众号(zhjdsdgc)、抖音号、视频号和中国语言文字学习强国号等获取大赛相关信息。

四、大赛组织

(一)诵读大赛

赛程安排包括初赛、复赛、决赛以及展示,初赛由各省组织。我区初赛由自治区教育厅主办,内蒙古艺术学院承办。复赛、决赛以及展示由教育部确定的分赛项执委会组织。比赛方案详见附件1。

(二)讲解大赛、书写大赛、篆刻大赛

以上三个赛项,我区不统一组织比赛,参赛者直接登录大赛官网自主报名参加,通过知识测评后,按要求上传参赛作品。比赛方案详见附件2—4。

五、奖项设置

各赛项面向参赛作品设立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面向指导教师设立优秀指导教师奖,面向各地教育(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工作人员、学校及相关赛事组织单位和个人设立优秀组织奖(团体、个人),由大赛组委会统一颁发证书(优秀组织奖颁发纸质证书,其他奖项在大赛官网自行下载电子证书)。

我区诵读大赛初赛将设立自治区级相应奖项,具体设置办法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一)各盟市教育部门和高等学校应结合本地区和学校全民阅读活动、青少年读书行动和“典耀中华”主题读书行动等工作部署,广泛发动,大力宣传,周密组织,精心安排赛事,保障赛事工作高质量开展。

(二)大赛为公益性赛事,任何单位不得以大赛名义向参赛者及参赛单位收取任何参赛费用。

(三)参赛信息须依据各赛项实施方案和大赛官网提示准确、规范填写。作品标题、所在学校/单位等信息须用全称。作品及作品信息不得出现错别字、错误名称、不规范表述等。

(四)大赛组委会享有对参赛作品进行公益性展示、汇编及信息网络传播等权益,参赛者拥有署名权。寄送的作品实物,赛项方案中明确不予退还的,视为参赛者向大赛组委会转让作品实物的所有权。

联系人:内蒙古艺术学院,尉老师,13039519366(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接听咨询)。

电子邮箱:837885498@qq.com


附件:

1.“诵读中国”经典诵读大赛内蒙古赛区组织方案

2.“诗教中国”诗词讲解大赛方案

3.“笔墨中国”汉字书写大赛方案

4.“印记中国”师生篆刻大赛方案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25 年 4 月 7 日